【導讀】: 自費去德國留學需要匯入保證金才簽發(fā)留學簽證,銀行允許在持相關證明材料購買外匯保
自費去德國留學需要匯入保證金才簽發(fā)留學簽證,銀行允許在持相關證明材料購買外匯保證金匯出境外的同時,另外還可購買等值3000美元的外匯,作為出國途中的零用費。
去德國自費留學的學生可以到中國銀行購匯。中國銀行因私購匯業(yè)務營業(yè)網(wǎng)點遍布全國每一個省,并且購匯無戶口所在地限制,無論身處中國何地,均可到所在地中國銀行辦理購匯業(yè)務。境內(nèi)居民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如果在年度總額內(nèi)購匯,憑本人真實身份證明并向銀行申報用途后即可辦理購匯。如果超過年度總額購匯,銀行按外匯管理規(guī)定審核其真實需求憑證后即可辦理購匯。外匯局對境內(nèi)居民個人購匯不再實行核銷管理。
中國銀行遵照國家外匯管理相關政策,按中國銀行公布的實時匯率辦理境內(nèi)居民個人購匯業(yè)務。
購匯時,須填寫“中國銀行境內(nèi)居民個人因私購匯單”,并按要求向銀行提供審核材料,銀行按規(guī)定進行審核、售匯。
目前自費留學購匯指導性限額仍按《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調整境內(nèi)居民個人自費出國(境)留學購匯指導性限額的通知》(匯發(fā)[2004]111號)執(zhí)行,學費為按照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或費用證明上所列明的學費金額全額供匯,生活費為每人每年不超過等值2萬美元。
自費留學人員購買第一學年或學期的學費,持因私護照、有效簽證、境外學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費用證明(如無法提供錄取通知書及費用證明原件的,可提供傳真件或網(wǎng)上下載件,下同)辦理;自費留學人員購買第二學年或學期以后的學費,持因私護照及有效簽證復印件、相應年度或學期的費用證明辦理;對于已在境外學習,繼續(xù)轉往其他學校就讀的,在購買擬就讀學校的學費時,可以參照購買第二學年或學期以后的學費的要求辦理。
自費留學人員購買第一學年或學期的生活費,持因私護照、有效簽證、境外學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辦理;自費出境學習人員購買第二學年或學期以后的生活費,持因私護照及有效簽證復印件、學生證等在讀證明或相應年度(學期)的學費費用證明辦理。
購匯人員護照上未標注身份證號碼的,購匯時仍須同時提供身份證或戶口簿。
自費留學德國保證金購匯
對于自費留學德國只有在匯出或在境內(nèi)銀行預交簽證保證金后才能取得真實入境簽證的情況,可通過繳納購匯保證金方式辦理自費出境學習學費、生活費購匯手續(xù)。
保證金購匯需要向銀行提供的材料是:因私護照;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購買第二學年或學期以后的學費或生活費無需提供);境外學校學費證明或(和)生活費用證明。如無法提供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學費證明原件的,可提供傳真件或網(wǎng)上下載件。
保證金購匯需要向銀行繳納的購匯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2000元。
注意事項:
對于自費出境學習人員先繳納購匯保證金后取得真實入境簽證的情況,銀行在查驗已辦妥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真實入境簽證的護照后退還所繳納的購匯保證金。
自費出境學習人員繳納購匯保證金后,無法取得真實簽證的,應將所購外匯從境外匯回并結匯,銀行在查驗相應結匯水單后退還所繳納的購匯保證金。
所購外匯不得存入個人外匯賬戶,但可以直接匯出境外,可以持匯票、旅行支票、信用卡等攜出境外。
如果是他人代為辦理購匯,還須提供委托人的授權書、代辦人的真實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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