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留德審核部的出現(xiàn),留德簽證手續(xù)變的十分簡單,只要把規(guī)定的資料遞交到審核部就算是遞簽完畢,不用面試,也不用本人親自去。但還是有很多留學生在遞簽的時候由于材料準備不充分而被拒絕遞交材料。我們總結了一下主要幾個原因,希望以后準備遞簽的朋友們一定要格外注意,否則不但白跑一趟,還要耽誤不少時間。
3,想獲得留學加語言簽證的會員,一定要報名交費4個月以上(3個月的話,需要出示和德國大學聯(lián)系過的證明)的語言班課程,即必須持有時間為4個月以上的德國語言學校通知書及4個月以上的交費證明。
4,語言學校開課或大學通知書上開學(或語言考試)的時間,離遞交材料當天的時間不能少于6周。但該規(guī)定有一定的伸縮性,根據(jù)前人經(jīng)驗,只要不少于1個月就可以了。少于1個月的話,材料是肯定不能被接收的。
5,語言學校或大學在法蘭克副地區(qū)的簽證遞交材料里,一定要有本人的無犯罪證明公證及翻譯件?傻脚沙鏊驒n案所在地開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