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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加拿大曼尼托巴省返還學費政策

http://m.11903.cn 發(fā)表于:10-03-23 11:39:19 瀏覽: 10429 來源:

    威久每年都為加拿大各大省立大學輸送了數(shù)百學子,因加拿大十個省份的學校集中程度、生活開銷、和移民政策各有差別,不同的家庭在選擇目標地區(qū)時有不同的考量,針對一些工薪階層或留學預算在10萬RMB/年上下的家庭,2010我們仍堅持曼尼托巴大學是性價比最高的選擇之一。今年曼尼托巴省針對國際留學生,仍延續(xù)學費返還的政策: 

    學費用低廉,學完還能返學費,這是來自加拿大“陽光之都”曼尼托巴省的好消息。作為一個移民國家,加拿大在近年來不斷推出新的政策以吸引更多優(yōu)秀國際留學生,曼尼托巴省更是走在了其他各省的前列。
  根據(jù)曼尼托巴省政府規(guī)定,只要是2007年1月1日后畢業(yè)于加拿大公私立大專以上院校,完成學位、文憑或是證書,并留在曼尼托巴省工作的國際學生,都可以以退稅的形式申請獲得高達60%,總數(shù)不超過25000加幣的學費返還。申請人每年可以申請10%,總數(shù)不高于2500加幣的學費返還,并且該數(shù)額不能超過該年申請人實際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金額。因此,申請人最少6年,最長20年時間內即可已退稅的形式拿到60%的學費返還。
  例,一個2009年畢業(yè)的國際學生在加拿大求學期間支付的學費總額是14000加幣,他的學費返還詳情如下:
  學費總額是14000加幣,最多可拿到60%,也就是8400加幣的學費返還。


  第一年
  2009年應繳個人所得稅600加幣
  學費返還不高于:
  1)10%的學費(1400加幣)
  2)2500加幣(每年最高額)
  3)個人所得稅總額(600加幣)
  該學生這一年的學費返還總額為600加幣,還剩7800加幣未返。


  第二年
  學費返還不高于:
  1)10%的學費(1400加幣)
  2)2500加幣(每年最高額)
  3)個人所得稅總額(2400加幣)
  該學生這一年的學費返還總額為1400加幣,還剩6400加幣未返。


  第三年至第七年
  假設該學生從第三年開始及以后的每一年應繳個人所得稅都在1400加幣以上,那么他在7年內即可拿到全部60%的學費返還。


  優(yōu)惠的學費返還政策、低廉的生活、學習成本、高質量的教育體系,曼尼托巴省將成為越來越多莘莘學子們實現(xiàn)留學夢想,鋪開燦爛未來之路的首選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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