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材料包括: 申請表 畢業(yè)證書(或學校在讀證明) 學習成績單 英語水平證明 個人自述 二封推薦信 個人簡歷
申請過程: 填寫申請表格,掃描材料發(fā)送至學校在京代表處; 大學在京代表處處理申請、錄取學校、寄有/無條件通知書和住宿申請表/接機預訂單; 學校有/無條件錄取通知書發(fā)送,有條件通知書獲得者在滿足條件后需提供補充材料以換取無條件通知書; 語言成績未達標者可選修大學提供的語言課程。大學語言中心會給申請者發(fā)放相應的語言通知書、住宿申請表、接機預訂單; 申請人寄通知書回執(zhí)給大學確認接受課程; 申請人簽證申請; 申請人寄住宿申請表、接機預訂單給學校; 大學安排住宿、接機; 申請人抵達大學、參加大學新生歡迎周注冊; 全年報名(越早越好),入學時間:每年9月底。 |